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公司动态首页 > 公司动态

旅行社不得以低价诱骗旅游者

{ 发布日期:2014-04-18 }

       来源: 成都晚报(成都)

       国家旅游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以及《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记者从省旅游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将于下周开始在省内推行。

       业内人士:协议内容更严谨

       据某旅行社质监部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看过新版的合同范本后,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在协议内容上更加严谨,对以前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详细的解读与要求,我认为这将对缓解旅游纠纷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增加内容:旅游者的拒绝权

       “对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直接在合同章程中进行了明确要求。”李经理说。

        据了解,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旅游者的拒绝权和旅游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新版合同还明确了旅行社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成都晚报记者 孙静

CopyRight 2012-2014 All Right Reserved 洛阳振冶炉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青峰网络 建议在1440*900分辨率下观看 效果更佳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7720号-3 联系人:冯经理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公共实训基地 电话:紫涵老师